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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5章李碧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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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邑官场的动荡,对于放了一把火,就又潜回马厩,老实呆着的李破来说,没什么意义,只能算是稍微出了口气而已。

到手了五贯钱,丢了房宅,说起来,这买卖还亏了不少。

五贯钱,还不够请人吃顿烤羊肉的呢。

干了坏事,李破总会消停一段日子,比较像连环杀手的作风。

三月中,李春个头和李破一样,窜了一截出来,因为吃的饱,穿的暖,又勤练不缀,已经很有些气力了。

如今不但可以独自骑上战马,跑个几圈,而且,也开始练刀了。

到了这个阶段,李破教的东西和拳脚比起来,就不会那么惊艳了。

说到用刀,元朗这种自小就摸刀把子的家伙,比李破可要强上不少。

李破也没不好意思,不但自己虚心请教,还让李春管元朗叫起了哥哥,让元朗的虚荣心,得到了极大的满足,教起来自然也就不遗余力。

一场场的春雨过去,天气终于渐渐热了起来。

三娘子李碧再次回到郡府,不过这个时候,她已经晋升为马邑兵曹参军。

其实,由此也能看的出来,李靖处境之窘迫了,信得过的人,又有才干的人太少,只能将女儿推了出来。

当然,这年头女子为官的虽然不多,但也绝对不少。

能影响天下大势的女子,更是层出不穷,比如说,当年和亲突厥,如今身在漠北的大隋义成公主,就是当仁不让的女中豪杰。

有那么一段时间,突厥国事,不经公主之手,便无决议,由此可见,公主在突厥王庭中的地位了。

而在大隋军中,女子身影也屡见不鲜,关西世阀女儿,多习弓马,性情刚烈,与兄弟争雄者比比皆是。

像李靖家的三娘子,就是其中的佼佼者。

此女在大业四年,曾率五百骑入云中,追逐百里,破北逃之马邑叛将悉迷失于大河之畔,斩悉迷失首级而还。

以此军功,晋殄寇将军。

大业六年秋末,又奉父命,率人乔装北上,暗刺突厥动静,及春乃还。

来回跋涉数千里,一路跨越瀚漠,栉风沐雪,此中之艰辛,实不足为外人道也。

可以说,这是个真正的女中巾帼,李靖治马邑最为有力的臂膀之一。

如今升任马邑兵曹参军,除了李靖身边无人可用,遂极力推举之外,自身军功,才干,勇力,也是不可或缺。

李靖教导弟子的本事就不用说了,以后很多事都能证明,李靖坐席之下,是正经的名将摇篮。

如今在女儿身上,也不过是牛刀小试而已。

不过,这些事跟李破还是没多少干系。

只不过三娘子回来之后,来了马厩几次,除了跟老头嘘寒问暖之外,对李破教授的拳脚技艺很感兴趣。

不过,李破一个小小的马夫,想跟李碧有所交集,也不太容易。

人家找的是元朗,对战一番,不出所料的挨了些拳脚,还差点扭伤了胳膊。

虽然没看见两人对练的实况,但李破也知道,元朗这家伙肯定没轻没重,让这位三娘子吃了不少苦头。

但元朗也没得意多久,就遭到了很严厉的报复。

女人心眼不大,去找了老头,不知说了什么,老头恼怒之下,随即暴打了元朗一顿,过后,少女却还陪在鼻青脸肿的元朗左右,亲切照看,像个姐姐般,一边给元朗上着伤药,一边轻声细语的不停安慰,让元朗这傻小子感激涕零。

李破看在眼中,顿觉心寒,暗道,这年头的女人,可是比后来的时尚女性们要可怕多了。

少女之后便很少过来了,也许是公务繁忙,也许就如她自己说的那般,对这些拳脚技艺失去了兴趣。

按照她留给元朗的话来说,就是此乃末技,常人用之,或可防身,亦可为祸,军人却不可习之。

因军卒秉性暴躁者多,一旦身怀此等技艺,怒而交手相搏,必会失手伤人。

而军前却敌,拳脚再利,也利不过刀斧,无用也。

浸淫其中,虚耗时日,多数便成了贵人宴上之乐。。。。。。此确为女子防身之技,男儿不宜习之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

不知是气愤自己被打,还是有感而发。

反正,评语可不高,而且言之有物,说的貌似很有些道理。

之后元朗就来找李破,嘟囔了半天,李破知道,这小子在自家阿爷膝下,被压制的一点脾气都没有,所以养成了耳根子软的毛病。

三娘子李碧在他心目中的地位又非同一般,一句话基本顶的上李破十句百句,让这小子有些动摇了。

这种苗头,必须打压下去,马厩这边的好日子,都在这小子身上呢,要是不学了,他在马厩争取到的地位可就岌岌可危了。

“你当练习拳脚,真的只为了伤人性命?错了。。。。。。这人啊,就像刀一样,要不停的打磨,才能保其锋锐,而这拳脚练的就是体魄,磨的就是心志。”

“先练拳,再练刀,自能收事半功倍之效,懂不懂?不懂?那我告诉你,咱们练的这些东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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