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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64章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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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64:女方意见不重要(1更)

“妈,您说她叫什么名?”

车子到了河东县,樊镇川才问出口。

李阿姨故意和他唱反调:“你说谁?”

樊镇川笑起来,“当然是您未来儿媳妇,叫什么名字?”

老太太要拿架子,樊镇川也很配合。是他亲妈,哄着点没啥问题。

“是不是我儿媳妇还不一定呢,人家姑娘要知道你家里那个小妖精,还能同意嫁给你?”

李阿姨想到保姆小雨的存在就生气,血缘关係是挺淡了,远亲就是远亲,还同姓,这说出去太难听了!可她说了多少遍,樊镇川都不听。为了那么个玩意儿把原配老婆气死,父子关係失和,李阿姨忍小雨很久。儿子再不听话是亲生的,她不可能气太久,一切都是小雨的错,是小雨不甘心当伺候人的保姆,爬床勾引了男主人。

小雨当然是个小妖精,樊镇川之前丢不开手,或者说在男女关係上他肆无忌惮,同姓的远亲,为这段关係增添了禁忌的吸引力。但小雨是小妖精,夏晓兰却是大妖精,樊镇川一看就想得到手。

喜新厌旧是他的惯常的做法:

“结婚前肯定要把小雨送走,不会留着小雨碍您新儿媳的眼,您说她多少岁了?”

李阿姨得了保证心情大好,她就知道肯定能成!

“她什么她,人家叫晓兰,姓夏,今年19岁。”

夏晓兰。

樊镇川在心里咂摸了两下这名字。

说取的多好不算,不是有文化的书香门第家闺女的名字。夏晓兰和兰草根本不沾边,妖妖娆娆的,哪有兰草的高洁!非要和兰草扯上关係,那也是蝴蝶兰,花叶丰润,花桿子纤细窈窕,粉紫色的花朵多么娇媚……就和夏晓兰本人一样,长得娇媚,身材火辣,是樊镇川都没拥有过的极品女人。

所以说,名字怎么样并不重要,还是人。

人对了,名字就算叫阿猫阿狗,都不妨碍别人绞尽脑汁讚美。

19岁,还不够法定结婚年纪。樊镇川却觉得刚刚好,19岁不会像小姑娘那样幼稚,足够年轻鲜活,不满20岁也不算什么,在河东县他想领张结婚证,还真有谁查他老婆的年龄够不够?

樊镇川瞧上人,也同意把小保姆送走,李阿姨觉得婚事就能操办起来。

这个月天气在转暖,夏天么太热,5月份就刚刚好!

至于夏晓兰愿意不愿意嫁,李阿姨和樊镇川都没考虑过。李阿姨是觉得一个乡下女孩儿,能嫁给樊镇川还有啥好挑剔的,哪怕樊镇川前头有过老婆,还有个十几岁的儿子。要不是这样,也轮不到娶夏晓兰啊!

樊镇川在河东县作威作福习惯,只要他瞧上的女人哪个搞不到手。

他还是正正经经娶夏晓兰当老婆,更不会有任何问题。

刘芳和梁秉安拼命推销这个外甥女,女方肯定也早有准备,李阿姨是这样想,樊镇川就想的更简单粗暴,只看他想不想娶,夏晓兰本人的意愿并不重要。

结果就是夏晓兰会嫁给他,过程那么深究干嘛,樊镇川迷恋女色,对女人却不会惯着。

……

成了!

李阿姨叫了刘芳去,第一次明明白白的和刘芳说:

“婚事最好是5月就办,天气不冷不热的。镇川点过头,同意在老宅子里摆酒,能来多少客人就办多少桌,肯定让你外甥女风风光光嫁进樊家!樊■年纪也不小,以后还跟着我在老宅住,过两年孩子出去上大学,呆在河东县的时间更少,也不妨碍到新人啥。我看你外甥女瘦归瘦,却像个好生养的,趁着我还能帮上忙,早点把孩子生了……”

樊镇川是二婚,这年头连初婚嫁人的都不一定能摆酒。

条件不允许,好多人结婚就是领证,然后请至亲和要好的朋友吃一顿完事儿。

二婚就更是从简,偏偏樊家却说要大办。不仅是李阿姨喜欢,樊镇川本人也是瞧上了夏晓兰,不然咋有那么多体贴的举动,婚后不和继子住在一起,婆家盼着早点生孩子——樊镇川大20岁算啥,樊家如此重视夏晓兰,能嫁进樊家,真是祖坟冒青烟。

去面临樊家复杂关係的不是刘芳亲女儿,享受既得利益的却是刘芳一家,这桩婚事刘芳是发自内心满意。不是一家人,她能在中间积极牵线搭桥吗?

刘芬和夏晓兰简直是两个木鱼脑袋,还惦记着穷当兵的对象。

樊家说5月就结婚,刘芳觉得时间太早,一个月哪能让夏晓兰和穷当兵的断了。她也怕到时候闹出笑话,选择这种时候坦白为宽:

“您说,都要成亲家了,我也和您说一句实话,我那个外甥女之前处过个对象,是个穷当兵的,不晓得两人还有没有来往……”

李阿姨看了刘芳一眼。

这是耍滑头呢,说话的意思她听不出来么,恐怕不是之前处过个对象,现在也好着呢。刘芳必然是看不上那对象,才把外甥女嫁给樊家。

这年月,说是自由恋爱,长辈棒打鸳鸯的也不少。

李阿姨不太在意:

“结婚前一定要处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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