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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57:你这套在美国行不通(1更)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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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哈罗德威尔逊是谁?你是朋友吗?」

南希惊讶的反问。

夏晓兰摇头,「不是,是我弄错了。」

丹尼在开车,迟疑了片刻,「夏,你认识威尔逊家族的人?南希,哈罗德先生是威尔逊酒店的实际持有人。」

哈罗德并不低调。

像别的有钱人一样,喜欢和模特或者女演员交往,如果够的上那个圈子,听说过哈罗德的名字不奇怪。如果够不上那个圈子,自然会对这个名字陌生——哈罗德和模特、女演员交往,并不意味着他喜欢曝光,可能默默交往一段时间又低调分手,媒体都不知道。

不小心拍到了,新闻也被买下来,不会公布!

有钱人们的癖好总是不同,有人喜欢把自己打造成名人,反过来增加公司的名气。

有人则是低调赚钱,默默翻云覆雨,积累着财富。

丹尼就是奇怪,南希在威尔逊酒店实习过,连她都不知道「哈罗德威尔逊」,夏晓兰这个华国来的交换生却知道!

「不是特别熟,他去年到华国去投资过,因为巧合见过几面,只是听南希说起威尔逊酒店忽然想到的,没想到酒店真正属于哈罗德先生。」

夏晓兰说的随意,南希却不能待她随意。

威尔逊酒店的老闆去华国投资,能和他见几面的,在华国也不是普通人呀!

丹尼十分绅士,却也没追问。

夏晓兰转换了话题,开始吐槽起麦卡锡教授,康奈尔大学这种庞然大物,怎么可能只有麦卡锡一个大魔王,和他同等级的大魔王,每个院系总有那么一两位。

学生私下里相处,不吐槽教授,岂不是少了许多乐趣。

终于到了纽约市,丹尼推荐了一家不那么贵,口碑还不错的餐厅,夏晓兰真的请三人吃饭。

纽约是第一大城,消费水平要比伊萨卡镇高不少,这也是没办法的事。

从餐厅出来,丹尼问夏晓兰:「夏,你要不要和我们一起去威尔逊酒店,你今天要回伊萨卡吗?」

夏晓兰摆手:「不用了,我约好了朋友见面,明天会回去的。」

夏晓兰下车的地方靠近华尔街。

温曼妮的律所就在附近。

纽约大学商学院也在附近。

丹尼三人冲她挥手,看她上了一栋大楼。

南希捏捏脸,「夏好神秘!丹尼,我真恨你们这些有钱人,你们毕业了可能要管理自家的酒店,而我却要替你们这些酒店继承人打工!好不容易认识一个新朋友,看起来也是有钱人……和你们来往呀,我的心太痛苦。」

夏晓兰认识威尔逊酒店的老闆。

刚才还请大家吃饭,算上小费80多美元,可比伊萨卡到纽约市区的邮费贵多了!

夏晓兰掏钱时连眼睛都没眨一下,可见又是一个「可恶」的有钱人!

丹尼看她一眼,「那你要不要跟我们两个讨厌的有钱人一起去威尔逊酒店,以客人而不是实习生的身份?」

「要!」

不去的是傻子。

丹尼有贵宾卡,由他带着去,能省不少钱。

这样一想,和万恶的有钱人做朋友还是有好处的呀!

……

夏晓兰掐着点,进了a&g律所。

美国的律所经常这样命名,这应该是律所两位高级合伙人的名字缩写。

兜里有钱就能不怯场,夏晓兰一路坐着电梯上了17楼。

「我找nnie,我和她约了14:30分见面。」

「夏小姐?请跟我来。」

温曼妮虽然不是高级合伙人,却有自己的一间独立办公室,视野也不错,看起来她在律所混的不错。

「nnie,谢谢你肯见我!」

温曼妮点头,「不,不用谢,你现在是我的客户……你现在就可以咨询我问题。」

温曼妮没有给夏晓兰说资费,她是按小时收费的,如果把美元换成华币,按照官方汇率夏晓兰都会很心疼。

在美国律师非常吃香,从哈佛法学院取得硕士学位的话,踏入社会工作的第一年,平均年薪就能达到三万多美元。

夏晓兰也没想咨询费的事,反正她也付得起钱。

「nnie,还是之前我提过的事,我想要在旧金山找人,他们是1966年来到美国的,刚到美国时还写过一封信回国,后来你也知道,华国有10年不能对外联繫,这家人就再没有消息。如果采用起诉的手段,能不能把他们找出来?」

被起诉的话,法院会给徐仲易发传票……如果徐仲易还活着,已经到美国20年的他,不可能没有在官方系统里留下一点记录。

没有犯罪记录,总有纳税记录吧?

除非徐仲易20年来都是黑户,不用纳税的那种!

这种可能太小了。

温曼妮很服夏晓兰大胆的想法,这个看起来娇滴滴华国女孩,远比她表现出来的乖巧更可怕呀。

夏晓兰根本不像刚走出国门的,简直是个老油条子!

温曼妮摇头:「你的想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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