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413:真是捡芝麻丢西瓜(3更)(1 / 2)
用后世的时髦话说,韩瑾此时是「心里慌的一比」。
这个觉可睡不踏实了。
仔细想想,她也确实没害过夏晓兰,就是李雍问起,她把夏晓兰老家在豫南乡下的事说了。
如果说起了坏心思的,那也是李雍和项莉——对,绝对不能和那俩人搅合在一起,今晚宋小姐主要就是生李雍和项莉的气,她只是刚好被颱风尾扫到!
韩瑾已经做了决断。
看陈庆皱着眉,她撒娇道:
「好啦好啦,我就是爱吃醋一点,对她又没有恶意,大不了以后我离她远远的咯。你别在心里笑话我没骨气,讨好宋小姐是家里让我做的,我就算知道了夏晓兰有深厚背景,也不会厚着脸皮去接近她的,你放心!」
陈庆是不放心。
看来以后这种聚会,他应该跟着韩瑾去几次,避免韩瑾利用晓兰打什么歪主意。
……
多少人为夏晓兰睡不着觉,夏晓兰都不会受影响的。
这点心理素质都没有,她还当啥夏总?
夏晓兰一直睡得很香。
人家温曼妮和克劳斯决定重新开始,夏晓兰就不厚着脸皮上门借宿了,电灯泡的感受,谁当谁知道!
克劳斯第二天中午有手术,告诉夏晓兰可以早上8点-10点期间上门找他,两人一起去见克劳斯替夏晓兰约到的相关专家埃默森教授。
夏晓兰在酒店住了一晚,第二天早上如约而至。
在纽约某间实验室,见到了埃默森教授:
「dna技术是很前沿的,一两句话和你说不出清楚,所以才叫你跑一趟。」
这个夏晓兰能理解,现在是1986年,别看后世狗血剧里经常搞什么dna亲子鉴定好像很简单,喝过水的杯子,发梳上带毛囊的头髮都能验,那是多少年后的事了。
dna检测技术,在80年代刚开始用于刑侦。
1985年,也就是去年,才首次应用dna分型技术,对一起英国一名纠纷案成功进行了亲子鉴定,今年则首次将技术用于一起强姦案调查中,从数千人中查找秉认定了犯罪嫌疑人。
吉姆自称是行业内最棒的侦探,他也耳闻过夏晓兰说的dna鉴定,但这技术到底能做到哪一步,吉姆也是说不清楚的,所以夏晓兰才需要埃默森教授。
埃默森教授的说法让夏晓兰很是失望:
「说到底,dna鉴定技术是将两份样本进行比对,但一具19年前死于火灾的尸体,很难提取到能做比对的足量细胞……这是比较严谨的官方说法,如果以私人关係来说,我会告诉你们根本不可能。」
埃默森教授觉得夏晓兰的想法很不错。
或许将来有一天技术进步,能做到夏晓兰说的,但绝不是现在。
埃默森夸她有前瞻性,夏晓兰也不会高兴。
埃默森教授想了想,「你为什么要执着于dna鉴定呢,这项技术我个人认为仍然存在误差,如果只是要想知道死者是谁,可以选择颅骨復原术。」
夏晓兰都想拍自己脑袋,她被后世的思维误导了,在没有dna鉴定技术前,警察怎么确定一些无名死者的身份?除了牙齿记录,还有颅骨復原术啊!
「埃默森教授,您真是帮了我大忙,太谢谢您了。」
埃默森教授点头。
人家也没有太多时间可以闲扯,克劳斯也要赶着去医院给预约好的病人做手术。
「你可能需要nnie的帮助,你自己去律所找她没问题吗?」
绕来绕去,又绕到了温曼妮的手里。
夏晓兰可以花钱雇佣吉姆去查徐仲易的下落,那个高度疑似徐仲易的尸体,她却没办法直接挖出来做颅骨復原术,这在美国是犯法的,夏晓兰必须走程序——
「这个要求只能由直系亲属提出来,你必须要把事情告诉徐仲易的母亲,我知道这对你来说很艰难,你考虑清楚。」
温曼妮能给夏晓兰提供专业的建议,是否采纳就要看夏晓兰的想法。
简单的寻人委託,变成了黑帮抢劫杀人毁尸的恶性案件,的确也超过了温曼妮的意料。
难道怪吉姆太有本事,不该把那具19年前的无名男尸翻出来,让夏晓兰现在进退两难?
不,吉姆做的事是对的,难以选择并不是夏晓兰的理智,而是情感:
「让我再想一想吧。」
能有崔意如和徐长乐的消息就好了。
就算鉴定出来那具尸体是徐仲易,于奶奶还有儿媳和孙子活着,于奶奶也能撑过去吧?
夏晓兰决定做两手准备,再多给吉姆一些时间。
离开律所,夏晓兰前往了徐竟和马海新租的公寓。
项莉为什么找不到他俩?
这两人完全与世隔绝了!
一个装修简单却安全可靠的公寓,成了徐竟和马海两人的研发基地。
「你们俩,这两个星期有洗过澡吗?」
袜子臭,整个人馊掉了?
屌丝有钱了也难变高富帅,这俩人现在就是不缺钱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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