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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93:当庭……告白?(3更)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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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辛格的回答,是针对埃里克的询问。

在诉讼中,原告处于进攻方,既然起诉被告,自然要提供证据、证人,被告是防守方,想办法反驳这些证据。

基辛格当庭出示了威尔逊夫人和gp事务所签订的委託协议。

这份委託协议有什么特别呢?它指定了由夏晓兰担任项目负责人。

「谢谢证人的配合!」

委託协议的条款,对夏晓兰是非常有利的。

因为客户的特别要求,夏晓兰才能以实习生身份去负责剧院翻新,而丽萨,只是gp分派给夏晓兰的助手。

丽萨的律师迈尔斯对基辛格的证词表示质疑:

「按照美国的建筑师执业法规,事务所的实习生并不具备註册建筑师资格,她不能担当这样一个项目的负责人,事务所合伙人基辛格出于利益考虑,违反了建筑师职业法规……「

基辛格抿着唇。

他当时的确不是因为看好夏晓兰,才让夏晓兰担当负责人,而是客户指定了夏晓兰,他为了留住生意,才打了这个擦边球。

夏晓兰不是註册建筑师,她要对建筑内部进行大改建,方案要经过註册建筑师签字。

丽萨的存在,就是这个意义。

该死的——

「反对,提问与本案无关!」

认为基辛格违反了建筑师执业法规,就该另行立案起诉基辛格,今天打得是着作权官司。

埃里克可不允许基辛格被这样攻击。

「反对有效。」

谢天谢地,法官支持着他。

迈尔斯也见好就收。

绕来绕去,还是问出了几个让基辛格颇为难堪的问题。

这样扯皮有什么作用?

攻击基辛格本人的诚信度,让他的证词变得不可信。

夏晓兰拿出了创作原稿,丽萨也有创作原稿。

两人提交的「原稿」,经过鉴定,创作时间是差不多的。这种鉴定技术,根据纸张的老化,笔记油墨的变化,能鉴定个大概时间,却不能真正精确到哪一天。

谁先谁后?

家属可以旁听,却是禁止发言的,刘芬等人也在法庭上,却也是暗暗着急。

刘芬最着急,她的英文水平不够,能听懂非常简单的日常对话,涉及到打量专业辞彙,语速又快,她听得糊里糊涂。

她只能根据胡瑛和温教授等人的表情去猜测。

胡瑛挺着急的,刘芬也跟着着急起来。

刘芬的视线又落在女儿身上,夏晓兰身处原告席,倒是淡定的很。

夏晓兰没有嚣张到蔑视法庭,该乖巧的时候,她绝不犯傻。

再强的表现欲都要忍着,既然信任埃里克,就把庭审交给埃里克掌控,如果有需要,自然会有人向原告提问,她犯不着急吼吼发言——

丽萨也很淡定。

看起来是这样。

丽萨为了今天,没少做心理预演,一开始当着aia评审团承认那是她的作品时还会心虚。

慌话说了太多遍,在电视节目上说,面对采访的记者说,她也是锻炼出了极厚的脸皮。

夏晓兰将视线移开。

庭审就是这样,一攻一守,双方律师你来我往的过招。

基辛格之后,是第二个证人马修。

马修作为另一个实习生,也是『剧院翻新方案』的参与者,他当庭作证,夏晓兰是方案绝对的主创者:

「她虽然年轻,但领导我和丽萨进行这项工作。」

「方案由她提出,由她设计,她曾询问我和丽萨是否有补充,丽萨表示没有。」

「有没有见过丽萨的设计原稿?没有,丽萨更多的是负责现场监督。」

埃里克问完了,该丽萨的律师迈尔斯提问。

这个诉棍太无耻,他的提问让评审团成员面面相觑。

「马修·卡尔顿,你和原告曾同在康奈尔大学建筑学院学习,你们在学校期间有过接触吗?我注意到你们都参加过威尔逊酒店赞助康奈尔建筑学院的设计比赛。」

当同学有没有接触?

一同参加了比赛,也算是有接触吧。

马修脸色不太好,夏晓兰拿了第一名,他和乔纳森等人配合不好,隻拿了个第三,有什么好提的。

「是,有接触——」

「你和原告一同进入gp事务所实习,是否曾彼此帮助?」

「是。」

难道要当庭表述,他曾经巴不得夏晓兰表现差一点,自己好崭露头角?

迈尔斯脸上露出笑容,「马修·卡尔顿,你和原告是同学,也是同事,和一位如此漂亮的华国女孩朝夕相处,你是否情不自禁被她吸引,对她产生了好感……请你回答我,你是否喜欢原告?」

「反对!提问与本案无关!」

埃里克已经知道迈尔斯要干什么了。

这一次,法官也不知道在想什么,驳回了埃里克的反对:

「反对无效,请证人回答被告律师的问题。」

全场的视线都落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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