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4(1 / 2)
小东西长得很快,不到半月就生出了绒毛。
摸起来软乎乎、暖洋洋的。
顾砚很喜欢它。
不仅因为它漂亮可爱,还因为它总是会陪在他身边。
有懒兔子在,他的日子都变得欢快起来。
每当念书修炼累了,他就会去戳戳那隻兔子,陪它玩儿。
它懒懒的不喜欢动,顾砚就叫他懒兔子。
他给它搭窝、给它梳毛。
每天都会带着它去后山找最嫩的草叶。
他看着它从块粉嫩嫩的小肉团子,长成需要他用两隻手才能抱得动的肥兔子。它也陪着他长大,从一个七岁的懵懂幼童,长成十七岁的稚嫩少年。
他小时候极为胆小,怕疼怕黑还怕鬼。
每次练剑受了伤、或者打雷下暴雨的时候,他都会抱着兔子,缩在被窝里瑟瑟发抖,十分小声的祈祷着天快快亮起来,天亮了,他的伤口就好了不疼了,窗外的惊雷也就不会张牙舞爪的,像是隻不知道藏在哪里的怪物,想要将他抓走。
每当这个时候,懒兔子就会缩在他胸口。
那团软乎乎、沉甸甸的毛茸茸,总会让他感觉到心安,让他慢慢的沉浸入睡梦中直到天明。
这种无声的陪伴,持续到他十七岁那年。
那年,顾砚第一次进落日山脉。
落日山脉太过广阔,里头杂草丛生,蛇鼠遍地,还有很多他打不过的妖兽。他运气不太好,刚进山就受了伤,后来更是为了采一株低级灵植,还被守着灵植的妖兽追杀了近半个月。
靠着藏身淤泥里才躲过一劫。
那次他在落日山脉里耽搁了二十多天,才拖着满身伤回小苍山。
小苍山不知何时新换了使役。
他的懒兔子无人照料,吃完了他临走前准备好的草叶后。
许是饿急眼了。
将关着它的木头笼子啃破,跑了。
“它要是真跑了,也就好了。”
顾砚抱着酒坛哭的伤心,不甘心的低声嘟囔着,“你要是真的跑了,该有多好呀。”
跑到野外去,啃点树叶杂草,直到老死。
总归它当时已经十岁有余,按照隻寻常兔子的寿命来说,它已经垂垂老矣,命不久矣。
可它是隻又懒又傻的兔子,根本没跑远。
也不知道怎么循着味儿,跑到他们饭堂偷吃菜叶,被那个新来的使役当野兔打死了。
剥了皮,将肉挂在屋檐下风干了。
顾砚自落日山脉回来,浑身是伤的去饭堂。
他们给他端了半盆红烧兔肉,他当时带着伤在落日山脉东躲西藏了半个多月,仅以野果和胡乱烤得焦黑的肉为生,早就精力耗尽,又累又饿。
也没吃出来那是什么,狼吞虎咽全吃完了。
等他吃饱喝足从饭堂离开时,瞧见挂在屋檐下的兔皮极为眼熟,红着眼睛衝过去查看。
才猛然发现,原来那真是他的懒兔子!
他刚刚吃的肉是他的兔子!
是他的……懒兔子。
当时顾砚整个脑袋都是懵的。
他的懒兔子,他们从小在山上一起长大,他曾经幻想过会永远陪着他的懒兔子。就那么被人抽筋扒皮,连肉都剁碎炖熟了……再端到他跟前来。
而他毫无察觉的,将它的肉吃完了。
顾砚瞬间红了眼,发了疯。
那是他唯一一次彻底的失去理智,像个犯了失心疯病的人,双眼通红、带着伤的面皮狰狞扭曲着,如同隻凶猛的野兽般愤怒的咆哮着。
他要让那个使役给他的兔子偿命!
但人怎么可能给隻兔子偿命呢。
何况那使役自觉并没有做错什么。
不过是随手打死了隻过来偷吃菜叶的野兔而已,人吃兔子难道不是天经地义?!
他凭什么给隻兔子偿命?!
就算后来知晓了那隻兔子是顾砚养的。
那也仅仅是隻兔子而已,怎么跟人比,再说分明是顾砚自己没看好它,让它跑到饭堂里来偷吃!
他将它打死了吃肉,有什么问题?
两人在饭堂里打了一架。
顾砚先动的手,却没能打赢。
他浑身是伤,筋疲力尽,极致的愤怒让他理智全失,出手根本毫无章法。
只能像野兽般嘶吼、抓挠。
最后他被人踹倒在地,神情不屑的嘲笑。
“原以为你是清扬真人的徒弟,或许会有些与众不同的本事,没想到竟是个这么没用的废物,就跟你那隻只会来饭堂偷吃菜叶、看到棍棒落到身上,都不知道躲闪的废物兔子一样!”
“果然是什么主人就是有什么宠物呀。”
顾砚什么都听不进去,张嘴朝他腿咬过去。
那人猝不及防被咬了出了血,抬起一脚将他踹向墙边,之前就伤了、没好全的骨头再次断裂,从他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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