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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六章颂(2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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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“你不是就住在两公里不到的地方吗,上班打什么滴滴。”大意了。judy一把搂住了归卷的肩,作势要拿肘窝卡她的脖子,一边拥着她向前,一边说道:“走吧卷宝,今天可没大老总在了,老实交代吧。”八卦这种东西,在什么时候最吸引人?没听到的时候。于是前后不过半小时,小姐妹团里就没人再关心“归卷谈了个开着卡宴送她上班并且是我司最新一期基金lp投资额两千万的男朋友”这件事情。这倒不是因为下午有投管会和投委会,几位合伙人还是会来公司,而是因为好奇心一旦满足,那个满足好奇心的东西,就变得无关紧要了。很明显,大家还是更关心今天中午吃什么。——晚上,洗过澡后,归卷跟林矜说了今天的事情:“哎,还有一点小失落呢,都准备好即兴演说一番了,结果……”大家去看外卖了。说着,抬手抹了抹两滴并不存在的眼泪。

林矜好笑,原来这才是早上让他赶紧走的原因。一会儿避之不及,一会儿又忍不住昭告天下。还真是。矛盾得可爱。林矜伸手,配合她去擦那两滴并不存在的眼泪,忽然想起周末搬家之前的约定。“今晚要念诗吗?”他问道。“要”,归卷点了点头,出声应道,她差点都忘了这回事,周末搬家加逛街太累,昨晚又……林矜好似没察觉到她的脸红,一边拿毛巾擦着头,一边问道:“有想听的吗,聂鲁达,或是新月选?”抬手说话间,没系紧的浴袍露出了半块胸肌,归卷看着咽了咽口水,忍住,忍住,她告诫自己,且不说自己现在没那个cao作条件,而且昨天已经放纵过了,高低也要等体检完,结果出来再说。“你来选吧,那种对未知的期待最美好了”,她坐在床边,两手一摊,倒了下去,伸直的两臂又贴着床面上下滑动了两下,将选择权交给了林矜。“好,那我去拿书”,林矜说着,单膝跪在床沿,俯身轻轻吻了下她的眉心。因着膝盖压住了浴袍,导致林矜的浴袍门襟大敞,在床头小柿子灯的映照下,该看的不该看的,归卷全都看了个彻底,块垒分明的腹肌和健硕有力的腿肌在橘黄色暖光下显得尤为诱人。冷静。你可不是那种把持不住的人,归卷默默规劝自己,却没发现自己的耳根都泛起了红。林矜像没事儿人一样起身,漫不经心地拢了拢浴袍,趿着拖鞋向书房去了。归卷躺在床上闭目养神,不多时,就开始像烙烙饼一样翻来翻去。很快林矜便回来了。他靠到床头坐下,归卷立马像泥鳅一样钻到他的怀里,找了个舒服的位置靠着。林矜轻笑一声,拥住了她,又在发顶印下一吻,沐浴过后的归卷,发上有淡淡的柑橘味,很好闻。林矜像抱着猫薄荷的猫一样,又悄悄吸了两下,这才翻开书,缓声念了起来:“说是,总有那么一天”林矜的声音很缓,又低沉悦耳,拉长了的语调,瞬间将归卷引入了另一方天地。只听得他继续念道:“你的身体成了我极熟的地方,那转弯抹角,那小阜平冈,一草一木我全都知道清清楚楚,虽在黑暗里我也不至于迷途。”归卷想:嗯,有点怪,什么小阜平冈,什么一草一木,听起来涩涩的。尤其是配上林矜低沉磁性的声音,像是缠绵时的低喃。她甚至能感到好似林矜的唇在顺着她的身体游走,从锁骨,到山峦,再到肚脐,到小腹,到,花穴。转弯抹角,是那山峦起伏,九曲回觞。小阜平冈,是那白皙纵畴,一马平川。至于一草一木,那不就是……花穴入口处的丛林吗。黑夜中不至于迷路,那不就是契合到一杆入洞吗。“如今这一天居然来了”,林矜磁性的声音落下,而后,低头吻了吻归卷的发,“如今这一天居然来了”,他反复。归卷没听过这首诗,不知道这句反复其实是林矜自己加上的。那说的,不止是诗中人之心境,也是他的心境,这一天居然来了。可以亲吻山河,一亲草木的时节,居然到了。他复又接着念到:“我嗅惯着了你身上的香味,如同吃惯了樱桃的竹雀”归卷的大脑里此时浮现了两个问号,嗯??是我想的那个意思吗?什么吃了樱桃的竹雀,那不就是做的时候,吸吮着她胸前红豆的林矜吗。嗅惯了身上的香味,林矜好像也说过她身上有一股香香的味道。归卷此时还没意识到,自己的思绪已经被完全带入了诗中。林矜念的很慢,似是有意给归卷留下发散思维的时间。“辨得出樱桃香味。樱桃与桑葚以及地莓味道的不同,虽然这竹雀并不曾吃过桑葚与地莓也明白的。”归卷越听越觉得不对劲,这暗喻,所以樱桃其实是嘴唇,地莓才是小奶头吗?那桑葚难道指的是……玄圃吗。这写的,也太露骨了吧。所以其实,将自己比作竹雀的诗人只亲吻过恋人,并未行过鱼水之欢。她就着林矜的怀抱蹭了蹭。诗却还在继续:“你是一枝柳,有风时是动,无风时是动;但在大风摇你撼你一阵过后,你再也不能动了。”柳枝随风拂,柳枝是她,风是林矜。林矜动时她动;她在上位,林矜不动时,她得自己动。什么摇我撼我,那不就是握着我的腰冲刺吗,那之后,就累到再不能动了。这什么诗嘛。归卷的脸越涨越红。终于在情绪爆发的临界点迎来了诗歌的最后一句:“我思量永远是风,是你的风。”“结束了,宝贝”,林矜放下书,作势就要抬起归卷的下颌吻她,一边问道:“还要听吗?”随着林矜低缓的声音落下,归卷从他的怀里坐了起来,泛着一脸的红晕,低眉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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