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玫瑰墨烟 第14节(2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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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在佛美读书时,心情不好就会来这里吃冰激凌,没想到店主还记得。

点的是小份,店主却捧上大份。盛情难却,温雪瑰道完谢,接过硕大的纸碗,在另一张空长凳上坐下。

桌面清爽又冰凉,微风徐徐,一朵粉色小花打着转儿从树上飘下,“扑簌”落在桌上。

她含笑去戳弄那花,心情好到极点。

耳边却忽然响起个男声。

“雪瑰?”

语气有种狼狈的无措,尾音还难以置信地发着颤。

和素来不曾失控的艾伦相比,简直败得惨烈。

她没什么表情地抬眼,看见了ki。

“果真是你。”

他面露苦涩,又努力挤出个笑容,跟她套近乎:“你也太喜欢这儿的冰激凌了,都毕业了还能见到你。”

温雪瑰礼貌地笑了下,并未多说。

ki是她的高中校友,原名金思铖,和她表了几次白都不成,最后还是一头热地追着她来了意大利。

他文化成绩不好,又没有艺术细胞,家里绞尽脑汁,才把他塞进佛罗伦萨大学。

“你不是回国了吗?”

金思铖搓搓手,假装不经意地在她斜对角处坐下,神色难掩期待。

“怎么,待不习惯,又回来了?”

“没有,就是来度假。”

他坐的不是正对面,也不好赶人。

温雪瑰言简意赅地回答完,微微屏住呼吸。

金思铖身上香水味太浓,范思哲的海神,夜店咖最爱的款式。

再配合那个油乎乎的背头,logo夸张的bc花色针织衫,表盘巨大的百达翡丽,构成温雪瑰最讨厌的富二代等式。

“哦哦,我还在这读书呢。挂太多科了,得再过两年才毕业。”

他大咧咧说着,一点愧意都没有,又指着街对面大老远的一个老人道:“那是我爷爷,来看我的。”

温雪瑰抬眼望去,老人家拄着拐杖,蹒跚地走在石子路上,身形颤颤巍巍,看得人提心吊胆。

这个不孝子倒好,见到她就一溜烟跑过来,放着老人不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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