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穿成靖康之耻后的帝姬 第87(3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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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就注明了陪嫁的“奁产”。

嫁妆中的“奁田”,金银珠宝等等,列得清楚明白,按照律法规定,属于女方私人所有,男人无权处置。

哪怕夫妻双方合离,女方有权全部带走,娘家同样无权处置。

但一户人家的户帖上,只有一位户主。婚书上的嫁妆,在户主的名下,亦就是男方的名下。

男方挪用抢占女方的嫁妆,若是传出去,于名声有误。遇到那性子烈的,可能将其告上公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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