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92:一刀劈下震散魂魄(2更)(2 / 2)
名心慌,真的是「曾经」吗?喜欢过夏晓兰这样类型的女人,还会喜欢上其他人?她今天,就不该同意陈庆过来的。
韩瑾的脸色变来变去,宋明岚就站在她身边,也不知是不是故意说给她听:
「这场官司已经引起了这么大的轰动,夏晓兰必须赢,谁要是吃里扒外搞破坏,我饶不了她。」
「明岚师姐——」
宋明岚脸上有高深笑意,「韩师妹,你不专心看图,想要说什么呢?」
想要说的太多了,可她不敢说啊。
就像宋明岚所说,夏晓兰刚才的表现,恐怕连对手的声援者都被她折服,更何况这边支持夏晓兰的人,韩瑾要有任何异议,肯定会遭到所有人的围攻!
不管心里怎么想,韩瑾都要老老实实呆在这里,和众人一起支持夏晓兰。
不爽都没办法啊!
却不知那个惹到夏晓兰的倒霉鬼丽萨,现在又是什么感受。
……
「庭审开始。」
法官年纪不小了,法院门口闹出那么大的动静,法官不可能一点动静都不知道。
那些事,究竟会不会影响到他对案子的判决,谁也不确定。
正常的庭审程序,埃里克作为原告夏晓兰的代理律师,他要当庭陈述夏晓兰的诉求——夏晓兰要求丽萨立刻停止作品侵权行为,为此向丽萨要求10万美元的经济赔偿,另需赔偿50万美元的名誉损失和精神损失费。
「经济损失,包括让我当事人错失aia超新星建筑师评选,我当事人中断学业,前来美国打官司的一切费用……当然,我们还要求被告承担一切诉讼费用。」
10万美元经济赔偿,绝对不算少了。
可对比文艺作品侵权诉讼来说,也不是一个很高的金额。
这钱也不是随便张口要的,显然是经过埃里克的合理计算,获选aia超新星建筑师的话,本来就有5万美元的奖金!
能不能拿奖不知道,丽萨向aia承认剧院翻新方案是她的作品,这就搞掉了夏晓兰获得奖金的机会,埃里克认为对方应该做出赔偿。另外的经济损失的,当然是指夏晓兰中断学业,跑来美国打官司的路费、食宿等等费用。
这还是丽萨暂时没有用该方案获利。
如果她像那些歌星一样,唱片卖出多少万张后再被人告侵权,那就不是10万美元能搞定的。
50万美元的名誉损失和精神损失费,是当庭更改的,丽萨的律师完全不能同意……不,他就不承认埃里克的指控,作品就是丽萨的!
原告和被告各执一词,自然就要上证据。
——夏晓兰这边的证人,还真不少!第一个被传唤的证人,就是摩拳擦掌,想要把丽萨和蒙德·道森的狗头扭下来的基辛格!忍了好几天,终于叫他等到这一刻,他绝对不会客气呢!
作证之前就是一番宣誓,这也是基本流程了,证人保证自己所说的一切证词都是真的,愿意为作伪证承担法律责任。
「这一个委託,原本不太符合事务所的规矩,我们通常并不会让实习生单独负责某个项目,但客户强烈要求的话,也只能这样破例了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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